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已经公开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的案件中,已归档案件的电子诉讼档案正卷和未归档案件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中的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和证据材料提供网上阅卷。
对于以下诉讼材料,在依法送达后依法提供网上阅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43.html
(1)起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43.html
(2)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43.html
(3)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4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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