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 律师受理群体性案件后,应通过正当渠道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 况,发现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问题和苗头应当立即通报司法行 政主管机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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