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 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条文要义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免责事由、减责事...
民法典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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