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支付令、确认调解协议案和实现担保物权案的裁定,可以向作出此文 书的法院申请执行,也可向作出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 行。
问: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认为受理执行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答: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的,由执行审机构审查处理。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 间,不停止执行。
问: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 执行人履行,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答:1.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可以追究其妨 害执行的责任。
问: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 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问的最后 一H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问:两年内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还能不能提出执行申请?
答:超过2年申请执行,法院应予受理,对方提出异议,裁定不予执行。债务人 履行义务后,不得反悔。未发现财产,可以终结本次执行。
问:终结本次执行之后,能否恢复执行?
答: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可以恢复执行。
问: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应当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问: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应该如何处理?
答:(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2)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履行到期债 务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 请...
问:当事人在诉前为了保证胜诉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中请诉前财产保全,即起诉前就将对方的财产查封、冻 结、扣押,防止诉讼中对方转移财产。
问:当事人应当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多少天内提起诉讼?
答: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