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条文要义 ...
- 民法实务
- 民法典详解
- 民事案由
- 民法实务观点
- 执行知识
- 民事诉讼法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效力发生时间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 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条文要义 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效力的发生时间,是指不动产发生物权变...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一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禁止从事行为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 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 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条文要义 在不动产物权登记中,立法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一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 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 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一十一条: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供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 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条文要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了必要材料的范围,同时要求 申请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的属地原则及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 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 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条文要义 不动产登记的属地...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登记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 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 付。 条文要义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公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 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条文要义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原则在民法典第113条就作了规定,物权平等保 护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零六条: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鼓励、支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