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的效力 执行知识

执行担保的效力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 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诉讼中为财产保全提供的保证 执行知识

诉讼中为财产保全提供的保证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 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 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
执行和解的一般规定 执行知识

执行和解的一般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 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执行和解的形式要求 执行知识

执行和解的形式要求

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 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 执行知识

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执行和解后的恢复执行 执行知识

执行和解后的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 法院应当根据对方当事人申...
暂缓执行的一般规定 执行知识

暂缓执行的一般规定

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可以因法定事由决定对某一项或者某几项执行措 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暂缓实施。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暂缓决定的作出 执行知识

暂缓决定的作出

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决定 暂缓执行的,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