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与王二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一与王二按照法律规定平分父亲的遗产。在判决生效后,王二无意中发现了父亲生前写下的遗嘱,该遗嘱写明将遗产全部留给王二。那么,王二是否可以据此要求法院重审此案?
王二可以根据发现的新证据要求法院重审此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据此可知,判决生效后,若当事人发现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而非 “不得拒绝”。
前面的案例中,王一与王二的继承纠纷判决虽已生效,但王二新发现的父亲生前遗嘱,能够直接改变遗产分配结果,属于 “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因此,王二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法院申请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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