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想投资做生意,打算向朋友何某借一笔钱。何某让他先拟一份借款合同,若内容没问题就出借资金。张某对此一无所知,不知道合同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那么,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相较而言,书面形式更稳妥,内容准确翔实的书面合同能更有效地防范后续纠纷风险。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对各核心条款的具体说明如下:
借款种类:主要指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时,根据不同贷款政策拟定的合同类型,如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
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借款币种以人民币为主;
用途:即借款的使用目的,如投资、购房、日常周转等;
数额: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
利率:约定借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
期限:约定借款人可使用借款的时间,同时也是借款人的还款期限;
还款方式:明确借款人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方式,如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等。
在上面的案例中,张某应按何某的要求拟定书面借款合同,合同中至少应包含借款数额、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核心内容,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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