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零八条:买受人未收取买卖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负担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 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 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条文要义 ... 2024年3月26日273评论未收取买卖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