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贵重物品及责任 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 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条文要义 ... 2024年3月28日188评论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