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二百七十五条:公证和认证 第二百七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 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 关证... 2024年7月2日208评论公证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