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份额出质 【基本要求】 1.普通合伙⼈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作为质物,与他 ⼈签订质押合同,但必须经其他合伙⼈⼀致同意。 2.普通合伙⼈出质合伙份额未经其他合伙⼈同意⽆效,不受法律 的保护...
合伙⼈的同业竞争和同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规定
合伙⼈的同业竞争和同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规定 【基本要求】 1.普通合伙⼈不得⾃营或者同他⼈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 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可以⾃营或者同他⼈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 相竞争的业务;但...
普通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39 条的规定,普通合伙⼈对于合伙企业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清偿原则亦适用于合伙协议终止后。即, 合伙企业解散后,经过清算合伙企业尚未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