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 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
委托宣判函(委托宣判用)
××××人民法院 委托宣判函 (××××)……民×……号 ××××人民法院(写明受委托人民法院名称): 我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随函寄去本院(××××)……民...
委托宣判函(委托其他法院宣判用)
××××人民法院 委托宣判函 (委托其他法院宣判用) (××××) ×行×字第××号 ××××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诉×××……(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案由)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