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的主流意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以上,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有 法律效力。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支付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但是,个别省市司法实践意见是, 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在连续第三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从而支持劳动者主张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1、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2、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3、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数的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 始计算。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4、实操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以上,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存在着两个风险问题。一是, 自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丧失了劳动合同期满单方劳动合同终止权。一是,自第三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 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行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权。否则,存在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是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终止。 连续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留有效证据,足以证明,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或者是明确劳动者已经知晓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自愿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以有效规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支付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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