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特征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作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团体。在实践中,对于村民委员会能否成为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存有争议。此问题将在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处理” 一节中详述。一般而言,现实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多为林木所有者或者林木经营者。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0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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