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对于倒卖文物案件来说,鉴定意见对案件审查判断起着关键性作用。实践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是:首先,司法机关需要将文物送至国家指定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次,鉴定人是否有相关鉴定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再次,鉴定手续及资料是否完备;最后,鉴定方法是否科学。

 

那么,是否在没有对文物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一律不能予以定罪处罚呢?也不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 年 12 月 30 日)第 6 条规定,倒卖三级文物或者交易数额在 5 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326 条规定的 “情节严重”,也即鉴定等级和交易数额都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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