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也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所有人与合法用户的合法权益。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57.html

从国家管理制度层面来看,为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有效运行,国家通过《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了严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秩序,明确禁止任何破坏系统功能、数据或传播破坏性程序的行为。本罪正是对这一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破坏了国家对网络空间安全的监管体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57.html

从权益保护层面来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所有人(如企业、个人)与合法用户(如系统授权使用者)对系统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数据安全权益,本罪通过破坏系统功能、篡改数据等行为,直接侵害了所有人对系统的掌控权,以及合法用户对系统的正常使用权益(如企业因系统瘫痪无法开展业务、个人因数据丢失遭受财产损失)。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57.html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具体涵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如存储的用户信息、交易记录)、应用程序(如系统运行所需的软件、功能模块)及系统功能(如数据处理、网络通信、权限管理等核心功能)。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呈滋长蔓延态势,其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不仅会导致系统瘫痪、数据丢失,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如企业经营中断、公共服务停滞),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以遏制此类犯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5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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