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主体特征

主体特征

《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要件作出调整,将其由特殊主体修改为一般主体。具体而言:
  1. 自然人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该罪。这意味着只要符合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要求的个人,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犯罪行为,即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单位主体: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若单位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处罚方式采取 “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本罪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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