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权属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333
文章
0
粉丝
民法典详解评论198阅读模式
      第二百五十二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条文要义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指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 无线电频率的总称。所有的无线电业务都离不开无线电频率,就像汽车离不开道路一样。无线电频率是自然界存在的电磁波,是一种物质,是 一种各国可以均等获得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排 他性、复用性、非耗竭性、固有的传播性和易污染性。无线电频谱资源 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价值,因而规定其属于国家 所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302.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3302.html
  • 无线电频谱资源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