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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实施。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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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80.html
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 条的规定,申请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行为保全的案件,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具有相应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对案
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 条和《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3 条的规定,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其所在市辖区内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一审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的上述案件实行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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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80.html
处理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商标法》第6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
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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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5380.html
应当注意区分“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由与“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案由,前者属于非诉程序案件案由,后者属于一般诉讼程序案件案由,在选择适用案由时应当避免产生混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及时移交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部门,由专业审判人员进行审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并由审判人员协调负责实施保全措施的部门及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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