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零一条: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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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条是关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和生效程序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协议制作调解书,这是原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本条规定有些案件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 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 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这些案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属于 确认、变更之诉的案件。 这些案件没有给付的内容,不存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 二是虽然属于给付之诉,但是 能够即时履行,也不存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000.html

调解笔录与调解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 一种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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