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二百一十七条:中止执行及例外

第二百一十七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 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 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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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条是对决定再审的案件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及例 外情形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一、关于决定再审应当中止执行的原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的案件,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义 务。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 当事人尚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尚未终结的情况 下,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原则上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这主要 是因为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前提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 错误。 经过再审纠正错误,很可能会改变执行内容。 通常情况下,如果继续 执行,可能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利益,并且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第一,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案件。 一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 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 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决定再审后,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原 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第二,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 再审的案件,无论是由本院再审,还是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交原审人民 法院再审,一般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裁定中同时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第三,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 因人民检察 院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无论该再审案件是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还 是依法交其他人民法院审理,一般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裁定中同时 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再裁定中止执 行就没什么意义了。 如果再审结果是撤销原判或者对原判进行改判,那就需 要执行回转。 根据本法第 244 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 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2007 年民事诉讼法第 185 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2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增加规定了中止对原调 解书的执行。 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如果原调解 书尚未执行完毕,人民法院也会在同一裁定中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此外, 2012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还增加规定了中止对原裁定的执行。 这是考虑到2012 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在“特别程序”中新增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 担保物权案件,这两类案件作出的裁定都可能涉及实体执行内容,一旦进入 再审,就需要对其有所规定,从而增加了对原裁定中止执行的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153.html

二、关于不中止执行的例外情况

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则上应当中止执行,否则不利于保护再审申请 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但是对此也存在例外情况。 2012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有意见提出,再审原则上应当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决定再审 的案件有的不一定会最终改判,特别是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 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如果一律中止执行,可能会给这些当事人 带来生活困难。 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等影响当事人生计、涉及 其生命健康的案件,不中止执行更有利于扶危济困,以人为本。 因此,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对此作了明确的补充规定,即对于上述案件,可以不中 止执行。 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可以根据上述案件的具体实际,客观判断是否中 止执行,并且作出相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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