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认为检察监督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 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建议后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回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 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建议正确的,应当要 求下级人民检察院及时纠正。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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