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 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督促执行的形式要件
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督促执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书 应当载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法院名称、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 号、执行案件立案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等...
督促执行的审查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 法院限期执行或者裁定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
财产控制查封与过户登记冲突的处理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 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 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
财产控制查封的效力
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 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 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
财产控制最高额抵押财产的查封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财产的,应当通知抵 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
财产控制查封期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 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
财产控制续行查封的提起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 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 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