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限之内已经提出异议,但是执行法院未予立案 审查,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限之后继续申诉,执行法院应当作为执 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前款所规定的执行监督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继 续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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