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 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 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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