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的事项,部分有本规范第 962 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
应当不予执行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 权文书。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4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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