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认可和执行判决的请求作出裁定后,应当及时送达。
当事人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对执行 中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内地法律的规定,向相关法院寻求救济。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96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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