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不予认可与执行的情形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075
文章
0
粉丝
执行知识评论99阅读模式

对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原审判决中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受理申请的法院经审查核实,应当裁定不予认可和执行:

(一)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原审法院地的法律,管辖协议属于无效。但选 择法院已经判定该管辖协议为有效的除外;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二)判决已获完全履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三)根据内地的法律,内地人民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四)根据内地法律,未曾出庭的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或者虽经合 法传唤但未获依法律规定的答辩时间。但原审法院根据其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公告 送达的,不属于上述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五)判决是以欺诈方法取得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六)内地人民法院就相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就 相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者有关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经为内地人民法院 所认可或者执行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在内地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认可和 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7012.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