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驳回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申请后, 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 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3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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