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 或者进行现场调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5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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