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执行标的物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正在审理案件的争议标的物,需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8.html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8.html
(三)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8.html
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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