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被害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 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 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 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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