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 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 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人民法院审查案外人异议、复议,应当公开听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8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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