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冻结、扣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因冻结、扣划事 项发生争议的,要求冻结、扣划的机关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 同上级机关决定;没有共同上级机关的,由其各自的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在争议解决之前,协助冻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争议 机关所送达法律文书载明的最大标的范围对争议标的进行控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9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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