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 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 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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