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 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拍卖时间过 长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按重新评估的价格进行拍卖。
评估报告已经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 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2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21.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