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移送的财产变价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分 配,并将相关情况告知首先查封法院。
在分配程序中,首先查封债权受偿顺位不因财产移送执行而改变。首先查封 债权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当按照首先查封债权的清偿顺位,预留相应 份额。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743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7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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