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提请人民检察院予 以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 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9.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