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不得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判决变更 责任范围;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63.html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63.html
诉讼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被申请人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 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6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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