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的,被侵权人能否 向人民法院主张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生产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而没有采取,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例如,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除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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