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达成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这里的离婚法律事实包括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以及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反悔,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也未由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则事先达成的该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不生效。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991.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