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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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经当事人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原件和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关系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的,需要提交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结婚登记证明等。(4)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附财产清单。(5)如果有子女抚养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6)属于再次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交原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及原裁判文书。(7)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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