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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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人民法院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继续实施执行而结束民事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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