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被执行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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