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案件部分或全部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对已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前的状态,即执行回转制度。
执行回转主要适用于三类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0.html
第一,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0.html
第二,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0.html
第三,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或者组织依法撤销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50.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