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应当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不得径行作出判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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