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持有人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遗失,应当如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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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背书转让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票据持有人可以在票据的背面签名,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盜、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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