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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