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仅限于一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无论重审判决、裁定是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只能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驳回上诉,或者自行改正原判决、裁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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